乌海法院成功调解“银泰百货”商标侵权案
2016-12-21 09:45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银泰百货”商标侵权案,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100000元。
被告某公司未经139902号“银泰百货及图”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外大量使用带有“银泰”、“银泰百货”字样的标识进行宣传,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原告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某公司,请求判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0元,并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省级报纸声明道歉。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多方面审查,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款100000元。
通过该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保护了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被告商标权侵权行为,同时也给被告和广大公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法制宣传课。(记者 钟思敏)
相关文章:
[行业资讯] WIPO大会关于地理标志的新工作计划草案
[行业资讯] 第八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行业资讯] “DIOR”家具商标之争见分晓
[行业资讯] 工商总局就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征求意见,提出依法处理
[行业资讯] 你知道吗?商标转让居然有这么多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