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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
申请功能专利的发明创作必须具有某些功能或实用价值,可申请的发明包括:程序(Process)、机械(Machine)、产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组成(Composition of Matter)。其中,程序可为方法(Method)或上述发明的新使用方法(New Use)。发明专利保护年限为申请日起二 十年、分别为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需缴纳维持费,共缴纳三次。需要直接 进行审查,核准后获颁注册证书并同时公告。
2. 新式样专利(Design patent)
申请设计专利的发明创作必须具有创新性(Novelty)及具有对产品特殊(Nonobvious)的装 饰或美化作用,(Ornamented or Aesthetic in Nature),但并非一定要具有实用性。其保护年 限为注册日起十四年,不需缴纳年费。
3. 植物专利(Plant Patent)
申请植物专利的发明创作必须是经过无性生殖或有性生殖培养(不包括块根、块茎植物),而具有创新性(Novelty)及 特殊性的职务。单一植物只能有一项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4. 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是旨在建立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日的纪录文件,有效期为12个月。由于只是纪录文件,临时申请案并不是真正的专利申请,除了不得主张其它案的优先权,美国专利局也不会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或将其获准为临时专利(Provisional Patent),因此有些人误认为的临时专利,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在提出临时申请案之后,申请一方必须要在12个月内提出正式的发明专利申请案,才能主张"临时申请的申请日"为"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日"。另外申请人也可以在12个月内,直接将临时申请案直接转为一般申请案,但是美国专利期限将会从临时申请案的申请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请人都不太会选择直接将临时申请案转为一般申请案。新式样专利申请不适用于临时申请案。
5. 重新领证(Reissue Patents)
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2年内在不超出原申请案范围内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或公告后于专利的有效期间,更正错误而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