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并公布了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新的《办法》将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修改涉及11个方面,包括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量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等。
相关链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