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假冒、勾兑黑龙江五常大米等乱象频现,严重侵害了品牌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和战略实施。为打击此项犯罪,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组织经侦、治安、网安等多警种、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假冒五常大米犯罪的专项行动。
  据了解,五常市目前共有93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被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除此之外,任何大米生产加工企业不得擅自使用、冒用或伪造“五常大米”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然而,一直以来,市场上伪造假冒产品众多,严重侵害了品牌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和战略实施。
  据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孙邦男介绍,与以往打假行动不同的是,过去对假冒五常大米的治理大多由工商、质监等部门采取行政处理,此次由公安部门参与并加大打击力度,假冒五常大米的行为由以往的行政处理转为刑事犯罪,将会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合力实施重点打击。对于群众举报或侦查发现的假冒案件,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对违法人员及时缉拿归案,不留任何可乘之机,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坚决打赢这场龙江知名品牌保卫战。
  10月27日19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三大队在工作中接到线索,称哈尔滨东鹏米业有限公司涉嫌假冒五常大米商标,民警立即展开行动。经查,该单位生产车间及仓库里存放带有“隆源稻谷”、“开门红”、“稻花香、“五常特产”字样的成品大米240袋(共6吨),以及标注着“商博士”、“五常大米”、“五常特供”、“精选五常大米”等字样的包装袋34箱(每箱750个),商标为“东鹏”、“天籁”和其他标注有“五常”字样的大米包装袋10余万个。随后,民警将东鹏米业有限公司法人邹某抓获。邹某供述,该公司在五常少数购进大米原粮,其他大部分原粮均从阿城、通河等地购进,然后进行生产包装。这样,一些非五常大米进行包装后,就摇身变成五常大米进行销售。目前,邹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中由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公示所有经过认证的五常大米企业的网站——五常臻米网,将获得“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的产品公示上网,只有该网站上公示的企业和品牌才是正宗五常大米,消费者可在购买前查阅。(实习记者周秘 记者雷蕾)
黑龙江93家企业被核准使用“五常大米“商标 假冒将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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