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宁皮革城公司)就卓尔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下称卓尔公司)、汉口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口北公司)擅自将其开办的市场命名为“海宁皮革城”“汉口北海宁皮革城”,涉嫌不正当竞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将二被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卓尔公司、汉口北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对“海宁皮革城”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仿冒行为;停止侵犯原告“海宁中国皮革城HCLC”注册商标专用权;撤换其市场、广告、网站上使用“海宁皮革城”字样的标识及图片,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日前,武汉中院正式受理这两起案件。
    汉口北公司方面回应,汉口北海宁皮革城的定义是“汉口北公司旗下海宁人经营的皮革商城”,公司皮革城的商户大部分来自海宁,销售的产品也确实产自海宁,使用当前称号是正当的权利。目前公司已经启动法律程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宣告“海宁中国皮革城”商标无效。(记者 郑斯亮)
“海宁皮革城”商标再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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