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启动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组织区域内骨干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其中,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且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按照不高于本地区优势企业10%的数量进行限额推荐。
通知要求,各地将有关申报材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用户端口另行发放)于7月31日前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每年9月开展集中评定,确定新一批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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