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确权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二)

时间: 2015-09-18 08:10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 中国知识产权报    点击: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对理由对系争商标提出异议和无效宣告的主体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上述规定所列举的相对理由条款包括了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此处的“在先权利”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了“在先权益”,可以理解为包括注册商标、已经提出注册申请尚未初步审定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注册或未注册)、特定关系人商标、地理标志、其他在先权利。“利害关系人”则是与上述在先权利(益)直接相关的人。

  在先商标的“利害关系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专用权保护中的“利害关系人”作出界定,该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除了上述被许可人和合法继承人外,确权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还包括了受让人、投资人等。

  第一,商标权的继承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在权利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取得该项权利。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继承等事由发生移转的,应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并公告,接受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人提出移转申请并经核准公告后,其取得在先权利人地位。在继承人未提出移转申请时,因继承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定原因,故亦不影响继承人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地位。

  第二,商标权的被许可人。被许可人经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意在通过该许可使用行为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其对注册商标能够进行实际的控制和监督。在被许可商标权益因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具有“利害关系人”的地位。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区分许可的不同情形,对被许可人的诉权进行了分别规定:在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在商标确权程序中,对于被许可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无效宣告时,亦可参考上述情形执行。

  第三,商标权的受让人。受让人是作为在先权利人还是“利害关系人”,应视其是否办理转让手续。在办理转让手续后,受让人即成为权利人。在提出转让申请后并经核准前,受让人为“利害关系人”。但仅有商标转让协议而未提出转让申请的,因受让人与该商标之间的利害关系尚不具有现实性,故不宜认定为“利害关系人”。在提出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时已经提出转让申请,但此后该转让申请未获得核准的,应该认为异议人或无效宣告申请人不再具有“利害关系人”的地位。

  第四,与在先商标注册人具有投资关系的人。与在先商标所有人具有投资关系的人,能否视为在先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在实体要件成就的情况下,诉争商标的注册会减损在先商标的价值,损害在先商标权人的利益,对与在先商标所有人具有投资关系的人的经济利益,会造成一定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害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实践中,对于具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能否构成利害关系,实践中的做法并不统一。一般的投资关系或者母子公司之间应为独立享有权利、独立承担责任的独立法人,在没有就相关权益进行授权等情形下,不属于“利害关系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其投资人、合伙企业和其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股东之间、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实际经营者之间,因资本结构和责任承担上具有一致性,可以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第五,具有监管关系的人。在第4051008号“洪都hongdu”商标异议复审案中,经主管部门决定,江西油脂化工厂(下称化工厂)的将部分有效资产租赁给江西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化工公司)经营,同时将部分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委托化工公司管理。后化工厂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所提交的使用证据大部分为化工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法院判决认为化工公司对于江化工厂的有效资产具有监管职能,二者具有较强的关联关系,且化工厂曾经许可化工公司使用商标(已注销),故认可化工厂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

  此外,在先商标权的质权人也应该具有成为“利害关系人”的可能性。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是实现商标财产权益的途径之一,也是近些年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有效渠道。在先商标被质押的情况下,质权人与该商标价值的增损具有直接相关的利益。目前,在实践中尚未出现质权人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的案件,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从质权人与在先商标的利益相关性角度考虑,应认为其具备“利害关系人”资格。

  在先字号的“利害关系人”

  第一,字号权益的被许可人。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的企业名称不予核准,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特许人有权授予他人使用包括商号在内的经营资源。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字号可以许可使用。但仅有商标许可关系的,即使商标和字号相同,因该许可并不涉及字号使用问题,也难以认定为字号权的“利害关系人”。

  第二,企业名称的受让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在发生企业名称转让而尚未经主管机关核准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以该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对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

  在先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

  第一,著作权的授权使用人。在第3280659号图形商标异议复审案中,涉案商标图样设计人为自然人陈某,根据图样设计完成时有效的法律,不能确定著作权归属。人民法院在判决考虑该作品创作使用的目的、作品使用用途等因素,认为该作品被中国工商银行用作行徽,设计人不可能再享有控制行徽的使用或可以另外许可人他人使用的权利,故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中国工商银行是相关作品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

  第二,委托创作作品的受托人。在委托创作的情况下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不明时,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无疑是有权使用作品的人,故可以作为该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

  第三,著作权的继受人。在第4358664号“三工及图”商标争议案中,依据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国营汉光电工厂为诉争商标图样的著作权人。汉光公司由汉光电工厂整体改制而成,作为汉光电工厂所有债权债务的继受人,属于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

  姓名权与肖像权的“利害关系人”

  姓名权和肖像权属于人格权范畴,一般来说并不能授权他人使用。但姓名、肖像权利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姓名、肖像亦产生一定的商业利用价值,具有了财产权的某些属性,可以为权利人及其授权的人进行商业开发和使用。姓名权、肖像权的被授权使用人,因之取得“利害关系人”的地位。

  而姓名权、肖像权的授权使用,使被授权人与姓名权、肖像权人之间产生了紧密的经济联系,这种联系系由姓名权、肖像权产生的,而非其他。

  地理标志的“利害关系人”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该地区的相关公众对其享有权益。但在确权程序中,需要具体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主张相关权益,对此,可以参考商标审查标准关于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规定,即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主体。

  其他在先权利的“利害关系人”

  除审理标准举例的权利类型外,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述的“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呈现扩大适用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时,对于商标法已有特别规定的在先权利,按照商标法的特别规定予以保护;我国商标法虽无特别规定,但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属于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该概括性规定给予保护。对于实践中新出现的在先权益类型,其“利害关系人”的确定,亦应遵循其他在先权利“利害关系人”确定的一般规则。(作者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分隔线----------------------------
热门关键词:商标(2851)外国商标(2831)商标软件(1392)商标注册(1393)注册商标(1392)深圳商标(1392)深圳注册(1392)广州商标注册(1392)广州注册(1392)转让商标(1392)PCT商标(1392)香港商标(2831)代理商标(2831)商标续展(2831)商标网(2851)商标新闻(2851)中国商标(2851)中国商标专网(2755)商标申请(2871)申请商标(2870)深圳商标注册(2774)商标查询(2871)中国商标网(2774)商标转让(2870)商标代理(1392)
Copyright 2014-2019 dm-ip.com
深圳大墨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htm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网站统计
粤ICP备18068560号-1
+86-0755-3305 9979  
info@dm-ip.com  
www.dm-ip.com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苍松大厦601 
人才中心
招聘启事
藕池镇新闻网